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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啦!缴费方式、标准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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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管理员于 2020/10/13 13:14:3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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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啦!缴费方式、标准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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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已经开始了
征集时间、缴费标准、缴费方式
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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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2月25日。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度参保,按年度预缴费制度。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280元。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持有张家口市居住证的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3.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专技校、幼儿园在校学生。4.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网上缴费:“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城市服务缴费、便携式自助终端缴费、支付宝缴费、冀时办APP等。税务征收:税务大厅征收窗口缴费、税务大厅自助机缴费;2.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由村(居)委会、学校、乡镇(街道)等代征单位指定的代征人员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参保人员清册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征缴方式收缴费款,不得收取现金。注:集中征缴期开始后,缴费人若查询不到个人参保登记信息,可到居住地或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参保信息,医保经办机构重新向税务部门传递后方可正常缴费。五、工作要求
1.完善全额资助贫困人口“专户”管理模式,确保参保人员信息完整、准确,应参尽参。县医疗保障部门应在今年集中征缴开始后,将目前“专户”内在册的参保人员信息,全部转入下年度“专户”管理,2020年底按照扶贫部门提供的下年度全额资助参保的人员花名册个人信息(电子版与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完成参保信息比对、导入和标识工作,作为下年度享受医保相关待遇的基础信息。下年度已剔除的,应及时转出管理“专户”,并告知已剔除人员缴费参保,保障其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做好参保信息的反馈工作,确保医保、扶贫部门间参保人数、个人信息准确一致,确保参保率达到100%。民政部门最迟应在下年度1月10日前提供上年末特困人员花名册。其中已完成个人缴费的,应按规定及时予以退费;未参保的,不再收取个人缴费部分直接导入相应“专户”管理。2.精准做好全额资助贫困人口的个人缴费资助工作。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应按照《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深化健康扶贫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张政办字[2017] 126号)文件要求,以反馈扶贫、民政部门的已参保人员名单为基准,及时申请同级财政部门予以全额资助,确保“全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医保基金的完整。全额资助资金的清算,按张人社字[2018] 45号文件执行。3.做好低保、重度残疾困难群体及边缘群体的参保缴费工作。县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及边缘群体等困难人群的政策宣传力度,与乡(镇)、村密切配合,确保以上群体应参尽参。(1)低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资助。民政部门最迟应在下年度1月10日前提供当年12月份低保人员花名册。医保部门负责做好各类困难群体人员的身份比对工作,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并做好资金返还。(2)具有我市城乡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财政给予全额资助。县残联应在下年度1月10日前,将当年末符合参保条件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信息报当地医保部门,完成信息比对。比对后的非建档立卡、非特困供养、非职工医保的重度残疾人信息,由县医保部门统一纳入医保业务系统,实行“专户管理”,并及时提供给同级残联(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作为县残联申请同级财政预算资金予以参保资助的依据。县残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相应工作台账,今后每年度向县医保部门推送当年度的人员增减变动名单。同时,县医保部门、残联要加强与本地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不出现漏保和个人先缴后退的问题,实现应参尽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