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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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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管理员于 2021/01/08 19:33:35 发布
来源:千古文明开涿鹿
作者:千古文明开涿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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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电视通告
一、非必要不离涿。及时关注疫情动态,没有特殊情况不要离开涿鹿,减少外出风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带头在涿鹿过年,确需离开的要经所在单位严格审批。
二、非必要不返涿。在外地就读、创业、工作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要返回涿鹿,减少返回途中感染风险,留在原地过年更安全。确需返回的,必须提前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备。
三、减少聚集活动。取消一切非必要聚集,婚事停办缓办;白事简办快办,不得超过20人,并在24小时处理完毕。确需举办的要经所在乡镇、包联社区单位、工作单位严格审核,严禁异地跨区域来涿参加聚集性活动。
1.凡境外来涿返涿人员在14天口岸集中隔离结束前要主动向所在乡镇、小区报告,回涿后严格执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进行2次核酸检测;2.凡高风险地区来涿返涿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14天集中医学观察,期满后,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并居家观察7天;3.凡中风险地区来涿返涿人员,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期间隔离留观,检测结果为阴性、健康码为绿码,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并居家观察14天;4.凡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其他区域来涿返涿人员,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对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期间隔离留观;5.凡其他地区来涿返涿人员,健康码必须为绿码,并提前向所在乡镇、小区报备登记。
五、合理规范就医。村卫生室、个体门诊、乡镇卫生院不得收治发热患者,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患者,及时向所在乡镇、小区报告。发热患者不准自行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到医疗机构就诊。
六、主动报告信息。请每一位公民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如有自2020年12月19日至通告发布日之间有过石家庄市和邢台南宫市旅居史,以及与上述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委会、小区报告。
七、严肃追责处理。对于违反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及本通告内容的,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对于不服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承担,并依法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相互监督,积极举报。举报电话:6535331